程序员与政治

零、缘起

这个话题很大,但是又不得不谈,原本大多数程序员,都是完全与政治绝缘的人,现在,政治却迎面撞了上来,不谈都不行了。

最近发生的,与程序员相关的,最大的一件事情,与github有关,github被GFW封锁了,后来李开复老师在微博上发起了一个抗议,目前又恢复了。
李开复微博抗议封锁GitHub

另一件事情,是有人发起了一个呼吁:People who help internet censorship, builders of Great Firewall in China for example, should be denied entry to the U.S.。在这个呼吁中,又包含了一个github的gist的link,列出了一些与GFW相关的人名与信息。又一次引发了大量的争论。

最直接的一个争论,来自@左耳朵耗子 与@范凯robbin 。首先争论在twitter上发生,又在新浪微博上发展,最后在知乎上形成了一个大讨论《有关 github 问题 @左耳朵耗子 和 @范凯robbin 的争论大家有什么看法?》我的这篇blog,也打算最终写成以后,贴到知乎去,那里算是一个不错的深入讨论问题的地方。

一、界定

所谓政治,就是众人之事。一件事情,如果与众人的利害相关,大家都有权力参与讨论,这就是政治讨论与政治权力的根源。对于程序员而言,能够自由的、不受阻碍的访问互联网,尤其是google、sourceforge、github、stackoverflow这样的技术网站,就是程序员的权利所在。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出发,我们可以确定:GFW如果封锁了Github这样的网站,损害了所有程序员的利益。

针对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作为受损的一方,可以做些什么,也许能够争取回自己的权利,对于这样的行为取舍与争论,就构成了目前政治讨论的核心话题。

简单说:我们可以画一个九宫格,来做分析:

利人 未知 损人
利己 双赢 争论 共诛
未知 赞扬 争论 痛骂
损己 烈士 争论 蠢货

其中,对于某些行为是否能够利人,存在未知或者争议的情况,这种事情,往往是争论的焦点,但是,如果能够肯定是利己的情况下,争论会小很多(大多都会被骂,少部分人会说说公道话)。最容易争议的情况,就是肯定损己或者至少不利己,却不能判断是否对众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争论是最严重的。这一次的gist上张贴GFW参与者的行为,就是处于这种情况,所以争论也尤其剧烈。

二、分析

要谈到我自己的观点,首先需要分析的是这个行为本身,是不是对于程序员有利。我的看法是:长期可能有利,短期可能不利。

先说为何长期可能有利:参与开发、部署、实施GFW,就是作恶,这个大家都应该同意。既然作恶,总应该付出某种代价。换言之,如果,作恶者需要冒着付出代价的风险,那么,他们的行为也许会有所收敛,至少参与者会越来越少。再次,我还想呼吁,如果各位IT从业者,只要手中有一点点的人事权力,就绝对不要放一个GFW参与者加入自己的公司。各位拥有话语权的朋友,只要了解到一点点相关的事情,就对人对事口诛笔伐。总之,我们需要想尽一切办法给这些人制造实质的损害,使得他们从道义上羞愧,从利益上受损,这才是应做之事。

目前,我们可以看到在微博上@韩伟力 老师站出来主动的撇清自己,希望大家相信他没有为GFW做出过直接贡献,我想,至少他已经意识到参与GFW是一件可能使自己利益受损的事情,这就是效果。希望这样的效果,越来越大。

再说为何短期可能不利:是的,因此Github可能更快的被GFW封锁。使得大多数程序员访问Github产生困难。这是一件糟糕的事情,全体程序员的利益都可能因此受损。

再其次,说说为何两个判断,都仅仅是可能:咱们自己的GFW的事情,居然去指望美国政府能够帮助我们,这是不靠谱之一;一群人冲过去注册账号然后投票,难免会被人看做刷票(虽然我也干了),这是不靠谱之二;在Gist上列了区区三个人,还有一个只是疑似,既不全面又不准确,这是不靠谱之三;禁止进入美国,究竟算作什么样的惩罚?一方面太飘渺,一方面也太轻,这是不靠谱之四。因此,所谓的长期有利,仅仅是一种可能。

说说一些往事,SourceForge被封,因为曾经有一个软件叫做FreeGate放在上面。FreeBSD被封,因为他的项目名称里有free。Python网站被封,因为版本号出现了6.4。vim.org被封,我至今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RubyGems.org被封过,我也不知道是由于什么原因。还有很多很多的网站被封,是由于各种各样奇怪的原因,有些我们能够猜出来,有些我们至今依然猜不出来。

另外一些反例是:维基百科曾经被封却目前健在,以下词条现在可以自由的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审查防火长城方滨兴。事实上,维基百科也曾经有过严格自我审查的一个历史阶段,我曾经在维基百科中文创建过一个“蒙古问题”的词条,后来他们自己删除了。但是,即使如此,再后来维基百科依然被封,无法幸免。再后来,维基百科的解封,又是很多很多的幕后英雄的努力,这个现状,有趣的说明了一些问题。

自我审查未必能够幸免于难,坚持独立与中立,却能够维持长久的生命力。所以,Github上这条小小的gist,未必会导致Github被封,不必大惊小怪。

三、我的观点

1. 讨论问题,尽可能以理服人,对事不对人。范凯在知乎的回答,至少前三条我是同意的,第四条我有所保留,第五条我也基本同意。但是,在他twitter上被人截屏的爆粗口言论,我是完全不能同意的。

2. 在那个gist上,以各种粗口痛骂范凯的人,我也非常反感。

3. 在中国古代,有连坐的法律,仅仅因为某人是我的邻居,我就可能被抓取砍头。后来,法律有所进步,不再牵连无关的邻居,只是诛杀同族同宗的亲戚。再后来,法律继续进步,只判当事人的罪行,不再牵涉他人。而现在GFW的做法,极其恶劣,因为他在针对少数人的行为做出处罚所有人的封锁。更加恶劣的是,他没有任何的成文法,告诉公众,何种行为,就会导致某某网站被封锁。这完全是一种:以无差别、无理由的惩罚构成的政治恐怖!面对这样的政治恐怖,我们应该意识到,它比当年的连坐,要恶劣无数倍,也要荒谬无数倍!

令人不解的是,面对这样荒谬的恐怖,很多人却开始了自我反省、自我审查与自我阉割。我想,这是一种本末倒置。

4. 鲁迅有一篇著名的讽刺小说,在百度百科上,就能够看到。《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推荐一读。

5. 在评价@ghosTM55 的一条微博时,@lidaobing 说了一句我非常同意的话:自我审查会降低审查成本,让审查的均衡点往审查方移动,进一步压缩被审查方的利益。我想再补充一句:自我审查也就罢了,逼使别人同样做自我审查,甚至痛骂不愿意自我审查的人,我认为已经大大的超过了明哲保身的底线。但是,我必须申明一点,我并不认为范凯是出于明哲保身的原因而发布那些言论,以我对他的了解,他真的是出于大多数程序员的利益,而义愤填膺的发言的。

6. 最后谈一点感想,因为这个事件中的很多人,都是我的朋友,我只能感叹,有太多人在政治方面,缺乏基本的常识与素养啊。抄一句自己在微博上的观点作为结束吧:有分歧的地方,却能够学会各自客客气气的将观点表达清楚,也是政治素养的一部分。

聊聊作家的权利意识

最近百度又陷入了一场公关危机。为什么说是公关危机?因为伤不了他的根本,无非是群情激愤,人头攒动而已。

但是,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作为一个如此肆无忌惮长时间侵犯著作权人权益的企业,他应该陷入的是法律危机。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他应该陷入的是股价崩盘的经济危机。作为一个如此作恶的企业,从上到下,他们的员工都应该陷入的是道德危机。

遗憾的是,这些危机都没有出现,不过是公关危机而已。法律上,百度一直毫发无损,经济上,百度股价节节上涨,李彦宏还刚刚成了互联网新首富。道德上,几乎所有的百度人,都那么自认为理所应当,毫无反省。

在目前看到的各种支招的帖子中,我认为宋石南支的招最为切中要害:

一个方法是你花100多美金买一股百度,成为丫最小的股东之一。然后就在美国起诉百度,只要你能证明百度的收入和侵权行为息息相关,然后他面临的诉讼可能导致收入减少,你就可以作为投资者起诉,当然如果股价真因此下跌那起诉的理由就更强了。不过要注意,你得到的赔偿也不多,因为只能赔偿你作为股东亏损的钱,无论如何,不会超过100多美金。
但是,要命的不是你获得的赔偿,而是一百个甚至一千个你这么干,造出声势,同时不妨提醒美国媒体对比谷歌在中国的遭遇,唤起美国人民的民族主义!呵呵,百度的股价想不垮都难。一旦股价下跌,美国的投资者会兴致勃勃地和各位一起起诉,而美国是允许集体诉讼的。这些新加入的美国投资者就不是只买一股的最小股东,而是藏着大家伙的猛男!这势必会造成百度股价进一步悲惨波动,只要垮个几十美元,李彦宏的脸就要变成菊花了。

另一方面,霍炬的建议,我以为并不靠谱:

我给各位作家出个招,谁有新浪微博帐号转过去。以后写任何文字,一定不要忘了骂百度,一定要在文章中把百度写成负面,甚至很酷主人公要有“用百度,你真可耻”之类的台词。看百度还好意思盗版,如果还好意思,你们至少也影响了读者算干了点好事…

为什么说不靠谱呢?因为作家不可能,也不应该,为了这种事情,而去破坏自己的作品。而且这种做法能够获得多大的效果,也难以衡量。

从本质上来说,这事应该从法律上来解决,否则,就不能根治。而要想提高这个国家的法制水平,就得先从增强大众的权利意识开始。霍炬对当初文著协对付Google的手法很不以为然,我倒是不这么看。

所谓法制,并不是从分清是非开始的,而是从人人都开始争取自己的权利开始的。当人人都开始争权利,而且通过公开的、大家摆事实、讲道理、坐下来谈判的方式,争取权利,达成妥协,形成契约。这才是法治意识的开始。也是整个社会能够走向法治的基础。

人们并不需要权衡整件事情的是否,只需要问:“我的权利是否受到的侵犯”。并非:“应该鼓励争取正当的权利”,而是“所有为了自己的权利而争取的行为,都是正当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并不认为当年的Google是在“释放极大的善意””,滥用未被授予的权利,就是一种侵权。这也就是为什么谷歌当年会被逼坐下来跟文著协谈判,会正式道歉,而且还提出了60~300美元的赔偿的原因。假设谷歌的做法,没有任何侵权之处,那么他何必跟你谈判,又何必跟你道歉呢?

极端一点说:哪怕有人是在无理取闹式的争取自己不应得的权利(我并不认为文著协当初是无理取闹),甚至有人因为胡搅蛮缠,最终居然争取到了自己不应得的权利,我都认为这样的事情值得大肆宣传,值得被更多的人效仿。因为:只有人人都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人人都相信能够通过抗争获得自己的权利,人人都敢于获取更多的权利。这个社会的法制化进程,才会更快一些!

如果这个社会的作家,都能够有足够的权利意识,而且能够将这样的权利意识传播给自己的读者(而不是去灌输什么“用百度真可耻”),那才是这个国家的福音呢!

转帖我赞同的一段评论

http://comment.2008.163.com/2008viii_bbs/4JP92FJE00742R2S.html

刘翔作为一名运动员因伤退出比赛就其事件本身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我们可以表示同情理解。
但是紧接着我们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的表演却实在让人作呕,竟然把刘翔比作英雄,甚至有人替他总结出了“跨越自己的精神”,美其名曰“人性”战胜了金牌至上论。我实在不明白,刘翔退赛无论是什么原因,这件事都不是好事,对我们国家、观众都不是好事,这些人竟然能总结出这么多优点,并大肆吹捧。
刘翔“跨越自己的精神”的实质是什么精神,大家不言而喻,这种“跨越”很难吗?应该不难,只要意志稍微薄弱一点就“跨越”了,历史上实现了这种跨越的比比皆是,刘翔不是“跨越”的创造者。鼓吹这种跨越,对比而言,1968年,在墨西哥城奥运会上,坦桑尼亚选手阿赫瓦里的四小时带伤走完全程的举动,在他们的眼里就是彻头彻尾的二百五,但是后者正恰恰是奥运精神的代表。
鼓吹刘翔“人性”论者听着:我们姑且承认这是人性,但这绝对不是人性中最闪光的部分,人性中最闪光的部分,在累死在抗震救灾现场的我的解放军战友身上,在明知到快要塌方,但仍然想冲进去救人,被战友拉住后哭喊“让我再就一个”的武警小战士身上。
我们的媒体到底要宣传什么?到底要赞美什么?是不是我们称颂至今的拼搏精神和重在参与的奥运精神要全面替换为“跨越精神?,是不是这种“跨越”和人性要在我们全社会和部队中宣传和推广?
最后说一局,说实话我们现在讨论刘翔事件实在是很无聊的事,要不了多久人们(包括媒体)就会忘记这件事,甚至在奥运记录上也只会留下这样一笔“2008,北京奥运会110栏预赛第一组,1536号中国运动员刘翔退赛”,但是永远被人铭记的,并且过去、现在、将来都会激励着无数人投身奥运的是坦桑尼亚选手阿赫瓦里和他那句传颂至今的名言“我的祖国把我从7000英里外送到这里,不是让我开始比赛,而是要我完成比赛”。

btw:我认为,刘翔背后的那个团队,大有问题。否则不会出这么大的“事故”。至于刘翔本人,我不认为他在表演。

寒公子被狗咬伤以后

寒公子有一天在街头游走,在经过一家大户人家门后的时候,突然从大宅门里冲出来了好几条恶狗,围住寒公子,又扑又咬,寒公子躲闪不及,被咬伤了。

路边的看客颇有些义愤,寒公子却说道:“大户人家养了那么多狗,人家主人家真的是够民主,才会有这么多意见不同的狗产生。这难道是一件坏事吗?再说了,我这点伤,能算伤吗?根本就不能算!”

富人家的发言人也出来了,发表了另一番高论:“你寒公子被狗咬伤,也并非无缘无故啊。我们还是建议你和这些狗加强沟通与对话,以缓解矛盾啊。”

寒公子接着回家,在快到自家门前时,遇到了一个穷邻居老朝,说来也是多年的邻居了。老朝过来问了问伤势,也打算帮忙包扎一下。寒公子颇为不屑的躲开了。说道:“连狗都养不起的人家,有什么脸面出来见人呀?就算有了狗,他也就知道炖个狗肉,既不懂民主法制,也不懂动物保护。这种人,我是不屑为伍的。”

看韩寒新篇《强烈要求世界像朝鲜一样》有感而作。